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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人事局,各部委办局(集团公司)、人民团体、大专院校、驻津单位人事(职称)部门:
根据人事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08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工作计划〉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148号)安排,现将《2008年度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时间安排》印发给你们,并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根据市人事局、市发展计划委员会(见津人专职〔2000〕35号)文件,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为: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一)参加全科(四科)考试条件:
1、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大专(含大专)以上学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级职务,并任职满3年。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高级职务。
3、1970年(含1970年)以前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专毕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级职务,并任职满3年。
(二)免试部分科目的条件:
对从事工程建设监理工作并同时具备下列四项条件的报考人员,可免试《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和《建设工程质量、投资、进度控制》两科。
1、1970年(含1970年)以前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专(含中专)以上毕业;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高级职务;
3、从事工程设计或工程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
4、从事监理工作满1年。
(三)报考条件中,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的计算截止到报名当年年底。
二、报名方式
采取网络报名方式,网址:天津人事考试网www.tjkpzx.com,报名时间:2008年1月10-14日。
三、考试时间

四、考试收费标准按照国家和天津市的规定执行。
请各单位接此通知后及时将有关要求通知报考人员,并认真做好报名组织和资格审查工作。建议考生参加建设工程教育网的网上辅导课程,有助于考生顺利通过考试,联系电话:010-82326699
二○○七年十二月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