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们

在线客服

帮助

24小时客服:010-82326699 400-810-5999

建设工程教育网 > 资讯中心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调查核实与组织申报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项目的通知

2007-06-08 09:49    【  【打印】【我要纠错】

财办建[2007]7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建设厅(建委,建设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建设局:

  根据《财政部 建设部关于印发〈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建[2006]460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现将调查核实与组织申报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项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核实已报项目

  2006年财政部、建设部已下达第一批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补贴。为及时掌握项目进展情况,请对本地区去年已申报而未下达示范补贴的项目(名单见附件 1)进行调查核实。调查核实内容包括工程进展情况、进度计划安排等。对情况发生变化,目前已不具备示范条件的项目,须做特殊说明。请在认真调查核实的基础上,如实填写《已报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项目调查核实表》(详见附件2,以下简称“调查核实表”),并签署审查意见,于2007年6月13日前将“调查核实表”联合报送至财政部经济建设司、建设部科技司。

  二、组织申报2007年度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项目

  请高度重视并认真组织做好2007年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项目申报工作,把好项目初审关,切实选报前期工作准备充分、技术先进、示范效应明显、承担单位具有较强经济技术实力的项目。地方选报的示范项目数量原则上要控制在5个以内。选报的项目要求能在今年内开工建设,并可在今明两年内完工。

  为了指导做好2007年度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项目申报,我们编制了《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项目申报指南》(详见附件3,以下简称“申报指南”), “申报指南”可在建设部网站下载,http://www.cin.gov.cn,请按“申报指南”要求,准备有关申报材料。请将《2007年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项目申报汇总表》于2007年8 月15日前联合报送至财政部经济建设司、建设部科技司。

  有关申报详细书面材料(包括《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项目申报书》和《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项目申请报告》)于2007年8月15日前报送至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项目管理办公室。

  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项目管理办公室地址:北京海淀区三里河路13号,中国建筑文化中心409室;邮编:100083;联系人:郭梁雨  李现辉;电话:010-88082199,010-88082216,010-88082202(传真);电子邮箱:glory- 2002@163.comlxhspur@126.com.

  附件:1、调查核实已报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项目名单(略)

  2、已报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项目调查核实表

  3、2007年度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项目申报指南

  财政部办公厅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办公厅
二○○七年六月四日

  附 件:

  1. 已报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项目调查核实表

  2. 2007年度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项目申报指南

延伸阅读:能源 建筑 应用
收藏分享:论坛
分享到:
相关新闻
  • 特色班
    4大班次+2-3套全真模拟题
    提升学习效果
  • 精品班
    4大班次+2-3套全真模拟题+1套预测试题
  • 实验班
    3套全真模拟题+2套预测试题+考前冲关宝典
  • 定制班
    3套模拟题+3套预测题+考前冲关宝典+考前重点
  • 移动班
    以知识点为单元授课练习,
    强化重点、难点、考点
版权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建设工程教育网所有,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经本网授权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2、本网部分资料为网上搜集转载,均尽力标明作者和出处。对于本网刊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的,请作者与本网站联系,本网站核实确认后会尽快予以处理。
  本网转载之作品,并不意味着认同该作品的观点或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请与著作权人联系,并自负法律责任。
  3、本网站欢迎积极投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