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地籍信息系统管理
(1)地籍信息
地籍信息包括两个方面:
1)描述土地空间位置及状态的图形数据,如地籍图、土地利用现状图、土地;级别图、宗地图等;
2)描述土地权属、价值、位置的属性数据,如宗地号、地类、面积、权利人、地址等。
(2)地籍管理信息系统开发的注重点
地籍管理信息系统是通过对土地信息进行采集、编辑、数据管理、查询、分析和输出等工作来实现地籍信息的计算机化管理的过程。开发该系统应注重:
1)以建立完整的地籍资料处理模式为前提,而不是单独处理某一类资料;
2)软件运行环境的限制要少,增加实用性;
3)要求系统存储的信息便于更新,查询,能及时提供现势性好的地籍信息;
4)处理好图形与属性数据的连接问题,实现它们之间的双向检索;
5)对地籍信息进行统计与分析,为有关部门提供决策的科学依据。
例题:土地利用动态遥感监测常用的方法有( )等。
A.实地调查
B.统计报表调查
C.遥感监测
D.专项定点监测
答案:ABCD
解析:常用的方法有实地调查、统计报表调查、遥感监测、专项定点监测等。
(六)地籍管理的任务(熟悉)
1、地籍管理的基本任务
①为贯彻“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基本国策服务;
②为维护和巩固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服务;
③为社会提供地籍信息服务;
④为土地管理服务。
2、现阶段地籍管理的具体任务
①完善土地登记制度;
②健全土地调查、统计制度;
③完善和贯彻地籍管理的技术规程;
④建立全国土地利用动态监测体系;
⑤建立全国地籍信息网络,实现地籍信息的公开查询、上报和发布的网络化。
(七)地籍档案管理的基本要求(熟悉)
地籍档案管理是对地籍管理工作中直接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历史记录,包括文件、图册、图像资料等,进行搜集、鉴定、整理、保管、统计、编码和提供利用等多项工作的总称。地籍档案管理的基本要求有:完整、准确、系统、安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的规定,档案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组管理的原则,以维护地籍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与安全,便于社会各方面有效利用。完整,就是要做到地籍档案齐全、成套,不能残缺不全。准确,必须做到使其内容与所反映的事物及其过程之间保持一致,不能与实际不符,更不应有差错。系统,就是保持地籍档案材料之间的有机联系。安全,首先必须做到维持其机密,不致造成泄密、失密、窃密事件;其次使用符合保管条件的设施,延长地籍档案的“寿命”;另外要有一套科学的管理办法,不使地籍档案由于管理不善而受损。总之,实现地籍档案的存在价值,充分发挥地籍档案的作用是地籍档案管理工作的根本目的,地籍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与安全,是发挥地籍档案作用的前提。
根据1988年国家土地管理局和国家档案局联合颁布的《土地管理档案工作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地籍档案同其他土地管理档案一起应分别由国务院和地方县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分别负责,集中统一管理,并在业务上受国家和地方县以上同级档案主管部门的指导。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设档案处,除集中统一管理本机关的全部档案外,还负责制定和修改全国土地管理档案工作制度、长远规划以及负责指导、监督和检查全国土地档案管理工作。地方县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除负责集中管理本机关全部档案外,还应负责指导、监督和检查本辖区的土地档案管理工作。
例题:地籍档案管理的基本要求有( )。
A.完整
B.准确
C.系统
D.安全
答案ABCD
解析:地籍档案管理的基本要求有:完整、准确、系统、安全。
(八)我国地籍的产生和历史发展(了解)
1、地籍的产生和历史发展
国家的出现是地籍产生的基本原因。地籍最初为课税服务,在推行田赋制度,保障国家税收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我国奴隶社会、封建社会的地籍发展,根据它在社会生活中的地位,大致可分为三个阶段:唐代中叶实行“两税法”前,地籍依附在户籍中;唐代中叶至明代中叶,地籍与户籍处于平等地位;明代中叶后,地籍地位高升于户籍之上。地籍管理的内容主要是土地清丈、土地调查和后期的土地登记。
2、民国时期的地籍管理
1)北京政府时期
北京政府在1913年秋于内务部下设立了全国土地调查筹备处,筹备土地调查和经界整理。1922年,北京政府颁布《不动产登记条例》。这是我国历史上第一部土地登记法规。北京政府开始正式办理土地登记,地籍管理开始步人法制化轨道。
2)国民党统治时期
1923年,孙中山在广州就任大元帅后,设置了土地局,并进行土地实况调查。1926年公布并在广州实施《土地登记征税法》,规定一切土地权利需按规定申请登记1927年一1936年,是国民政府地籍管理的发展时期,根据《国民政府建国大纲》的规定,各地广泛开展地籍整理,进行土地测量和土地登记。1930年公布《土地法》,将地籍管理通过法律形式固定下来。1934年,国民党中央成立土地委员会,决定进行全国土地调查。1946年修订的《土地法》,第二编地籍,包括:通则、地籍测量、土地总登记、土地权利变更登记共四章。1946年,地政署公布了《土地登记规则》,详细规定了土地登记实施细则。
3)革命根据地、解放区的地籍工作
1928年12月颁布了《井冈山土地法》,1931年12月的《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土地法》,1932—1934年的查田运动等,均进行了土地调查、清帐等工作。至1946年底,各解放区的土地调查、登记发证、建立土地台帐等工作也开展起来。1947年,《中国土地法大纲》发布施行,土地清丈,划界埋桩、确权登记发证、建立土地台帐等工作普遍开展。
3、社会主义地籍管理的形成和发展
1)建国以后至1978年
建国初期,全国开展了土地清丈、划界、发证等地籍工作,进行城市的土地登记、地籍清理;并设置了地籍管理机构。文革时期,地籍陷入无政府管理的状态。
2)1979—1985年
这一阶段进行了第二次全国范围内的土壤普查,进行土地利用现状概查和土地详查试点,进行土地纠纷处理并恢复了地籍管理机构。1982年土地管理局成立,下设地籍、土地资源等业务处,地籍处负责土地登记、土地统计和土地评价等工作。之后,开展了全国性的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工作。
3)1986年一1997年
这一时期,地籍管理取得了巨大成就。1986年成立了国家土地管理局,下设有地籍管理司。《土地管理法》的颁布使地籍管理有了法律依据;土地详查取得了翔实、可靠的资料;城镇地籍调查开展;建立了土地统计报表制度;城镇土地定级估价工作开展;土地调查及土地定级估价的技术规程逐步制定和完善。
4)1997年以来
国土资源部成立以来,进一步从法律上明确了地籍管理的各项制度运用开展土地证书年检工作;运用遥感技术手段监测土地变更状况;完成全国土地变更调查数据的预报工作;推行土地登记公开查询制度。
例题:1979—1985年,这一阶段进行了第( )次全国范围内的土壤普查。
A.一
B.二
C.三
D.四
答案:B
解析:1979—1985年,这一阶段进行了第二次全国范围内的土壤普查。
(一)土地规划的概念
土地规划指人们为了改变并控制土地利用方向,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提高土地产出率。根据社会发展要求和当地自然、经济、社会条件,对一定区域范围内的土地开发、利用、整治、保护所作出的具体部署和安排。土地规划按时限不同可分为长期规划、中期规划和短期规划;按规划范围大小,可将规划分为全国、省级、地市级、县(市)级、乡(镇)级五个层次;按规划性质,土地规划可分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专项规划和土地利用详细规划。
(二)土地规划的作用
土地利用规划在强化城乡土地统一管理、生产力布局调整和产业结构优化、土地保护、土地利用方式转变以及对于缓解人口,增长、资源短缺、环境恶化与区域发展的矛盾等方面都具有重要作用。具体地说,其作用主要表现在对土地利用的控制、协调、组织和监督三个方面。
1、控制作用
我国人多地少,耕地资源严重不足。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各部门、各行业都需要占用土地,这势必加剧人地矛盾。因此,为了保持人口与土地,特别是人口与耕地的平衡关系,国家必须通过土地利用规划,控制部门、行业的用地结构和规模,对土地利用实行有效的控制。
2、协调作用
通过土地利用规划,一方面实现区域内人口、资源、环境的和谐统一;另一方面通过对区域内国民经济各部门、各行业用地量的合理分配,解决国民经济各部门、各行业土地需求的矛盾,保证各产业之间的协调发展。
3、组织和监督
组织土地利用是土地利用规划最基本的功能。它在宏观上就是通过土地利用规划,给国民经济各部门、各行业合理分配土地资源,并在用地上加以具体落实,正确处理好土地开发、利用、整治、保护间的关系,通过法律形式予以固定,成为国民经济各部门、各行业共同遵照执行的规范;微观上,则通过土地利用规划的细部配置,为专项土地利用提供依据。同时以土地利用规划为依据,对各部门的土地保护、利用、开发等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以保证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
例题:按规划性质,土地规划可分为( )。
A.短期规划
B.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C.土地利用专项规划
D.土地利用详细规划
答案:BCD
解析:按规划性质,土地规划可分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专项规划和土地利用详细规划。
(三)影响土地利用的因素
1、自然因素
土地利用直接受制于自然因素的影响。这些因素主要包括气候、地貌、水文、土壤、植被、矿藏、景观和位置等。
2、经济因素
自然因素决定了不同土地利用的物质基础,而不同的经济因素则决定了土地利用的方式、结构及如何利用。经济因素包括经济发展水平、产业结构、投入水平等。
3、制度因素
制度、人口、法规、政策、教育、技术乃至风俗和宗教都对土地利用构成较大的影响。其中,土地制度、人口和国家政策对土地利用的影响尤其明显。
(四)土地可持续利用的准则
1.生产性准则,即保持或增加生产和服务;
2.保护性准则,即保护自然资源,防止土地和水质的退化;
3.社会可接受性准则;
4.安全性准则,减少生产的风险性,保障稳定生产;
5.经济可行性准则。
(五)土地用途管制制度的概念(掌握)
土地用途管制制度是《土地管理法》确定的加强土地资源管理的基本制度。通过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和土地利用计划的安排使用土地,严格控制占用农用地特别是耕地,实现土地资源合理配置,合理利用,从而保证耕地数量稳定。
土地用途管制制度是指国家为保证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促进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协调发展,通过编制土地利用规划,规定土地用途,明确土地使用限制条件,实行用途变更许可的一项强制性的管理制度。其核心是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土地用途转变实行严格控制。按照土地用途管制的要求,对土地资源的利用,特别是各类非农建设占用耕地,就要严格按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供地,严格把好农用地转用、土地征用审批关,严格执行耕地“占一补一”的补偿制度,严格依法征地和执行征地补偿安置制度。
土地利用规划是实施用途管制的依据,而用途管制是落实土地利用规划的手段和措施。
例题:土地用途管制制度是( )确定的加强土地资源管理的基本制度。
A.《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B.《土地管理法》
C.《建筑法》
D.《城市规划法》
答案:B
解析:土地用途管制制度是《土地管理法》确定的加强土地资源管理的基本制度。
(六)土地用途管制的作用和意义(掌握)
1.土地利用整体效率最大化;
2.协调“吃饭”与“建设”的矛盾;
3.消除土地利用中不利的外部性影响,保护环境,实现土地的可持续利用。
(七)土地用途管制的内容(掌握)
(1)按用途对土地进行分类
在土地管理法中,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将土地分为三类,即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所以这样分,首先将土地的是否利用作为第一个层次,分为已利用土地与未利用地;第二个层次是将已利用土地又分为农用地和建设用地。这样,覆盖面宽,可以将所有的土地归入三类,较为严密,有可操作性。
(2)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定土地用途
国家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定土地用途,将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
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使用土地。
(3)土地登记注明土地用途
(4)土地用途变更实行审批
(5)对不按照规定的土地用途使用土地的行为进行处罚
例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国家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按用途划分,我国的土地分为( )。(2000年土地管理基础试题)
A.耕地
B.农用地
C.建设用地
D未利用地
答案:BCD
解析:在土地管理法中,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将土地分为三类,即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
(八)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概念(掌握)
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现阶段土地管理的核心任务之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七条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整治和资源保护要求、土地供给能力以及各项建设对土地的需求,组织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指在一定区域内,根据国家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要求以及当地的自然、社会经济条件,对土地的开发、利用、整治、保护等在空间和时间上所作的总体安排和布局。其目的在于加强土地利用的宏观控制和计划管理,合理利用土地资源,提高土地利用率和土地产出率,促进国民经济协调发展,并为土地利用科学管理提供依据。
例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主要依据有( )。(2002年土地管理基础试题)
A.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B.国土整治和资源环境保护要求
C.土地供给能力及各项建设对土地的要求
D.上一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答案:ABCD
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七条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整治和资源保护要求、土地供给能力以及各项建设对土地的需求,组织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九)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意义(掌握)
编制和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解决各种土地利用矛盾的重要手段,也是保证国民经济顺利发展的重要措施。因此,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实现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和作用。
1.编制和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合理利用土地的基础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与土地的自然条件、社会经济条件和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土地利用长远规划,因此它是合理利用土地的基础和依据。长期以来,由于种种原因我国土地利用处在无规划的盲目利用状态,以致造成森林植被破坏,草原退化,水土流失加剧,土地沙化和盐碱化面积扩大,耕地质量下降,非农业建设用地乱占滥用,浪费土地现象严重,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不尽合理,土地资源未能充分利用等种种问题。为了解决这些问题,防止土地利用的短期行为继续发生,使土地资源得到优化配置和充分利用,迫切需要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土地利用的方向、结构、布局作出符合全局利益和长远利益的宏观规划,借以指导各个局部的土地开发、利用、整治、改良和保护,为改善土地利用环境、提高土地利用率和土地利用的综合效益创造良好的条件。
例题:编制和实施( )是合理利用土地的基础。(2000年土地管理基础试题)
A.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B.土地利用专项规划
C.国土规划
D.城市规划
答案:A
解析:编制和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合理利用土地的基础。
2.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协调发展创造有利条件
土地是一切生产、建设和人民生活不可缺少的物质条件。我国人口众多,人均土地和人均耕地面积仅及世界人均面积的1/3左右,而且农业后备土地资源不足。在人口持续增长、经济迅速展、人民生活水平日益提高、城乡建设用地势必进一步扩大的形势下,对数量有限的土地资源如不做出统筹兼顾的长远安排,不加控制,任其自由占用和随意扩展,必将制约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过去我国土地利用无宏观长远规划,导致土地利用宏观失控的后果,已经为我们提供了深刻的教训。因此,1986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的《关于加强土地管理、制止乱占耕地的通知》和1991年全国人大七届四次会议批准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年规划和第八个五年计划纲要》都提出了尽快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要求。
3.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国家实行用途管制的基础
国家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定每一块土地的用途,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土地管理法》在总则中明确规定:“国家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定土地用途,将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土地用途使用土地”。可见,国家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必须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作为基础和依据。
例题: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国家实行土地用途管制的基础。( )(2000年土地管理基础试题)
答案:√
解析: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国家实行用途管制的基础。
(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原则(掌握)
1、严格保护基本农田,控制非农业建设占用农用地
2、提高土地利用率
3、统筹安排各类、各区域用地
4、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保障土地的可持续利用
5、占用耕地与开发复垦补充耕地相平衡
1、凡本网注明“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建设工程教育网所有,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经本网授权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2、本网部分资料为网上搜集转载,均尽力标明作者和出处。对于本网刊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的,请作者与本网站联系,本网站核实确认后会尽快予以处理。
本网转载之作品,并不意味着认同该作品的观点或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请与著作权人联系,并自负法律责任。
3、联系方式:010-82326699 / 400 810 5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