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物业管理公司消防管理队伍的原则是:每个项目办员工都是公司的义务消防员。
2.消防管理人员的具体工作内容是:负责消防报警中心的日常值班;普及防火知识教育,落实防火岗位责任制;定期进行消防安全检查;火灾发生时是灭火的骨干力量。
3.消防工作的方针是:“预防为主,防消结合”。
4.消防工作包括防火与灭火两个方面。
5.消防安全工作的基本措施是:行政、技术和法制措施。
6.“防火责任人制度”是“谁主管,谁负责。”
7.我国最高消防行政法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实施细则》
8.消防监督的三要素是:监督者,被监督者和监督标准。
9.消防监督最可靠的保证是:组织。
10、消防重点部位的确定;火灾易发部位,发生火灾影响全局的部位,重点项目和技术设备,财富集中部位,人员集中部位。
11、重点防火单位的工作人员对本人岗位的防火责任是:对本岗位的消防安全负责。
12、室内装修应使用:不燃材料、难然燃材料及燃烧时不发出有毒气体的材料。
13、消防工作的重点是:制定应急灭火和疏散方案,定期组织消防演练。
14、公共场所发出火灾时现场工作人员承担的义务是:组织,引导在场群众疏散。
15、物业管理单位的消防管理职责是:建立,健全防火安全制度,明确防火安全责任;管理、维修、保养、更新物业区域内的公共消防设施和器材;落实值班巡查制度;建立义务消防队,扑救初期火灾,引导安全疏散。
16、燃烧的四个特征是:放热,发光,火焰和发烟。
17、可燃物的着火方式是:引燃和自燃。
18、大多数火灾是由引燃方式引起的。
19、由引燃引起的火灾必须具备可燃物,助燃物,火源三个条件。
20、火源主要是明火和高温物体两种。
上一篇:复习指导:停车场管理
下一篇:复习指导:消防管理(三)
1、凡本网注明“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建设工程教育网所有,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经本网授权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2、本网部分资料为网上搜集转载,均尽力标明作者和出处。对于本网刊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的,请作者与本网站联系,本网站核实确认后会尽快予以处理。
本网转载之作品,并不意味着认同该作品的观点或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请与著作权人联系,并自负法律责任。
3、联系方式:010-82326699 / 400 810 5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