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我市农村建筑节能墙改工作的发展,北京市建委、规委、财政局、审计局联合制定了《北京市农民住宅建筑节能墙改示范项目管理办法》,对新建、以农民投资为主、达到抗震及建筑节能墙改要求的住宅建筑给予资金支持,补助标准为每套住宅两万元。
我市2008年度“农民住宅建筑节能墙改示范项目”已完成申报、验收工作。为确保“农民住宅建筑节能墙改示范项目”补助资金的专款专用,现将已完成验收工作的2125户“农民住宅建筑节能墙改示范项目”户主名单进行公示,请社会予以监督。现将有关内容公示如下:
一、公示时间:
二〇〇八年十一月二十八日~十二月五日
二、公示地点:
北京建设网(www.bjjs.gov.cn)、竞报、示范项目所在村。
三、公示期间发现公示项目存在下列问题,请在公示期内向当地建委或北京市建委举报:
1.所报示范项目有虚报、错报、重报;
2.所报示范项目户主非第一次享受“农民住宅建筑节能墙改示范项目”资金支持;
3.所报示范项目非农户自住房屋;
4.所报示范项目每户建筑面积超过300平方米。
四、举报电话:
平谷区建委:89992607 顺义区建委:69440167
通州区建委:69541430 大兴区建委:69268852
房山区建委:89367230 门头沟建委:69845402
昌平区建委:69708345 怀柔区建委:69621142
密云县建委:69085024 延庆县建委:69147470
北京市建委:63951799
附件:《2008年度“北京市农民住宅建筑节能墙改示范项目”户主名单》
北京市建筑节能与建筑材料管理办公室
二○○八年十一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