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导则依据《安全评价通则》制订,规定了安全预评价的目的、基本原则、内容、程序和方法,适用于建设项目(矿山建设项目除外)安全预评价。
2.安全预评价目的和基本原则
安全预评价目的是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为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提供科学依据,以利于提高建设项目本质安全程度。
安全预评价基本原则是具备国家规定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科学、公正和合法地自主开展安全预评价。
3.定义
3.1建设项目
建设项目是指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
3.2安全预评价
安全预评价是根据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分析和预测该建设项目可能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的种类和程度,提出合理可行的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
3.3危险、有害因素识别
危险、有害因素识别是指找出危险、有害因素,并分析其性质和状态的过程。
3.4危险度评价
危险度评价是指评价危险、有害因素导致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和严重程度,确定承受水平,并按照承受水平采取措施,使危险度降低到可承受水平的过程。
3.5评价单元
评价单元是为了安全评价需要,按照建设项目生产工艺或场所的特点,将生产工艺或场所划分成若干相对独立的部分。
4.安全预评价内容
安全预评价程序一般包括:准备阶段;危险、有害因素识别与分析;确定安全预评价单元;选择安全预评价方法;定性、定量评价;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安全预评价结论;编制安全预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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