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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年土地登记代理相关法律知识练习题(八)

2008-12-30 10:38 来源: 打印 | 收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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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甲在处理家中旧物时,将一件旧棉袄当作垃圾扔掉,没发现妻子藏在口袋中的3000元国库券。乙发现后,欲据为已有。甲妻发现后,与甲一同找到乙索要国库券,乙拒不归还。对此案的分析,下列各项中正确的是( )。
  A.甲的抛弃行为使其对国库券的所有权消灭
  B.乙基于所有的意思占有该国库券,根据先占原则应取得国库券的所有权
  C.此国库券为埋藏物,乙为发现人,应取得所有权
  D.甲能证明其对此宗国库券的所有权,故乙应将国库券返还给甲
  标准答案:d
  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93条规定,"公民、法人对于挖掘、发现的埋藏物、隐藏物,如果能够证明属其所有,而且根据现行的法律、政策又可以归其所有的,应当予以保护。"

  2、下列财产所有权取得方法中,属于继受取得的是( )。
  A.添附
  B.买卖
  C.生产
  D.拾得遗失物
  标准答案:b
  解析:添附、买卖生产、拾得遗失物,属于原始取得。

  3、甲、乙共有一间房屋,甲拥有20%的份额,乙拥有80%的份额,出租给丙住,合同尚未到期,现甲欲将自己的份额转让,则下列论述正确的是( )。
  A.乙有优先购买权,丙没有优先购买权
  B.丙有优先购买权,乙没有优先购买权
  C.乙、丙都有优先购买权,乙的优先购买权优先于丙的优先购买权
  D.乙、丙都有优先购买权,两人处于平等地位
  标准答案:c
  解析:我国《民法通则》第78条第3款即规定,按份共有财产的每个共有人有权要求将自己的份额分出或者转让。但在出售时,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的权利。

  4、在按份共有中,对于共有财产所负税费,按份共有人应承担( )。
  A.连带责任
  B.按份责任
  C.连带责任或按份责任
  D.连带责任和按份责任
  标准答案:b
  解析:共有物的费用负担。一般情况下,按份共有的各共有人按其应有部分的大小分别负担其应负的费用。

  5、共同共有表现为每个共有人都对( )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
  A.各自财产份额
  B.全部共有的财产
  C.等分部分
  D.各自的收益
  标准答案:b
  解析:我国《民法通则》第78条第2款规定,"共同共有人对共有财产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6、共同共有人对共有财产享有共同的权利,承担共同的义务在共同共有关系存续期间,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 )。
  A.应认定无效
  B.可以认定有效
  C.一般认定有效
  D.一般认定无效
  标准答案:d
  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89条规定,"共同共有人对共有财产享有共同的权利,承担共同的义务。在共同共有关系存续期间,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一般认定无效。"

  7、甲的哥哥1997年底去世,留下遗嘱给甲一处房子作新房。甲与乙于1998年1月登记结婚,3月接到房子并办理登记,搬进居住。因该房屋年久失修,且过于简陋,经有关部门同意后,二人对房屋进行了翻盖,共花费6万元。现二人离婚,对房屋的权属发生了争议。依法该房屋所有权应( )。
  A.属于甲乙的夫妻共同财产,因为房屋办理登记时,二人已登记结婚
  B.属于甲乙的共同财产,因为二人以共同财产对房屋进行翻盖
  C.属于甲乙的夫妻共同财产,因为甲的哥哥的遗嘱中已说明将房屋给甲和其妻子共有
  D.属于甲单独所有,因为甲已于其哥哥去世时取得房屋的所有权
  标准答案:d
  解析:我国经修正的《婚姻法》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8、甲、乙、丙三人买了一辆小汽车跑出租,后因利润不高,就决定终止原有关系,但三人都不愿意要汽车,对此应采用( )办法来处理。
  A.作价补偿
  B.变价分割
  C.实物分割
  D.退回厂家
  标准答案:b
  解析:分割的方式包括实物分割、变价分割和作价补偿。共同共有财产分割以后,共同共有关系消灭。针对共同共有财产的分割,《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规定,"共有财产是特定物,而且不能分割或者分割有损其价值的,可以折价处理。"

  9、夫妻财产属于( )。
  A.按份共有的财产
  B.共同共有财产
  C.个人所有财产
  D.集体所有财产
  标准答案:b
  解析:我国共同共有的形式有夫妻共同财产和家庭共同财产。

  10、成为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客体,必须要件不包括( )。
  A.构造上的独立性
  B.使用上的独立性
  C.管理上的独立性
  D.必须予以登记
  标准答案:c
  解析:成为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客体,必须具备以下要件:l、构造上的独立性。2.使用上的独立性。3.必须予以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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