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基金运作管理与使用管理之间的关系,土地基金主要有两种模式:
一类是设立独立的专门组织机构,分别负责基金的运作管理与基金的使用管理,外国大部分土地基金管理与使用都属于这一类型。
另一类是由统一的机构负责基金的运作与使用,如美国永久土地基金。由于土地基金管理组织独立于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之外,可以有效的将政府土地管理职能与土地经营活动分离。国外经验表明,通过土地基金对私人、社区组织土地行为的经济扶持,可以最大限度地减少政府对经济主体土地资产经营的行政干预,更好地发挥土地市场的功能。
1、凡本网注明“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建设工程教育网所有,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经本网授权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2、本网部分资料为网上搜集转载,均尽力标明作者和出处。对于本网刊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的,请作者与本网站联系,本网站核实确认后会尽快予以处理。
本网转载之作品,并不意味着认同该作品的观点或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请与著作权人联系,并自负法律责任。
3、联系方式:010-82326699 / 400 810 5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