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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省外勘察设计企业进入江苏省承接业务暂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2008-7-3 14:35

各省辖市建设局(建委):

  为加强对省外进苏勘察设计企业的监督管理,规范勘察设计市场秩序,保证勘察设计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江苏省工程建设管理条例》和《江苏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我省实际,我厅草拟了《省外勘察设计企业进入江苏省承接业务暂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将《省外勘察设计企业进入江苏省承接业务暂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送你们,请于2008年7月20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我厅科研设计处。

  联系人:罗荣彪

  联系电话:025-83304609(兼传真)

  附件:省外勘察设计企业进入江苏省承接业务暂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二ОО八年七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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