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市M企业,以划拨方式拥有三宗国有土地使用权,用途为工业。现M企业进行企业改制,拟组建N股份有限公司,现经土地权属界定、地价评估,拟定了土地资产处置方案,并经有批准权的机关批准,同意以国家入股的方式处置该三宗国有土地使用权。问土地资产处置后,该办理什么手续?应该注意什么?
参考答案:
1、三宗土地应该分别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权利人由M企业变更为N股份有限公司;土地使用权类型由划拨变更为作价入股。应该注意以下问题:
(1)变更登记申请期限:签订入股合同之日起30日内;
(2)、申请人为N股份有限公司的法人及法人代表;
(3)、三宗地分别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
2、应该提交的材料:
(1)、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申请表;
(2)、N股份有限公司法人证明、《土地登记法人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公司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土地使用权处置方案批准文件及土地管理部门与N股份有限公司签定的委托合同;
(4)、土地估价备案材料;
(5)、原《国有土地使用证》;
(6)、房屋所有权证及其他地上附着物证明;
(7)、委托代理的应该提交土地登记委托书及代理身份证明等。
3、权属审核要注意的问题:
(1)、对申请人的审核。要注意申请人是新设的N股份有限公司,且申请人必须与公司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土地使用权处置方案批复文件土地使用者一致。
(2)、对土地权属来源文件的审核。要着重对公司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土地使用权处置方案批准文件以及土地管理部门与N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委托持股合同进行审核;
(3)、对使用期限的审核。要注意出让年限是否符合土地使用权最高使用期限。
1、凡本网注明“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建设工程教育网所有,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经本网授权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2、本网部分资料为网上搜集转载,均尽力标明作者和出处。对于本网刊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的,请作者与本网站联系,本网站核实确认后会尽快予以处理。
本网转载之作品,并不意味着认同该作品的观点或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请与著作权人联系,并自负法律责任。
3、联系方式:010-82326699 / 400 810 5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