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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套房缩水六平方米 律师支招维护市民权益
2008-8-14 14:41

  最近,记者接到许多购房纠纷投诉,有的实际住宅面积少于房产证登记面积,甚至相差悬殊。有的采取虚假欺骗手段进行销售,坑苦了买房人。

  王先生从事建工行业,7月初,他在莱山一小区看好一套78.18平方米的住房,他交纳了1万多元的押金去看房时,发现面积相差较大,经测量,住宅实际面积60平方米,如果再加12平方米的公摊面积,总面积还少6平方米。为此,他问售楼处,销售商说他们只管卖。王先生找了好多部门,结果没有一个单位出面为其公断。

  今年6月,员先生在福山区“美航花园”预购面积为85平方米的住房,首付9万余元,另20万元办理商业贷款。一个月过去了,员先生突然接到销售方的通知要求重新签订合同,理由是此房面积不符,实际面积只有66.46平方米。许多买房人要求按照合同履行,拒不重签。孙女士在别人介绍下,在牟平城区买了一套11层住宅,可交款几个月后,开发商给她发来一份扩大建筑面积的通知,她去细打听得知,原来11层的小高层,要改建为25层的高楼,她要求退款,至今僵持无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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