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1-21 08:35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纠错】
建市资函[2009]8号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北京市规委,江苏省、山东省建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局),总后营房部工程管理局,国资委管理的有关企业:
根据《行政许可法》和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有关规定的要求,现将我部2008年审查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情况通报如下:
2008年1至12月,我部共审查3320家建设工程企业报送的升级、增项、改制、延续等各类申请,其中,工程勘察设计企业1541家,通过1171家,通过率 75.99 %;施工企业962家,通过737家,通过率76.61%;工程监理企业522家,通过402家,通过率77.01%;工程招标代理机构644家,通过544家,通过率84.47%;设计施工一体化企业163家,通过113家,通过率69.33%(见附表一)办理企业资质证书变更、增补申请1254件,其中,工程勘察设计257件、施工806件、工程监理121件、工程招标代理66件、设计施工一体化4件。
附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
二○○九年一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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