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确定环境目标:针对规划可能涉及的环境主题、敏感环境要素以及主要制约因素,按照有关的环境保护政策、法规和标准拟定或确认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环境目标,包括规划涉及的区域或/和行业的环境保护目标,以及规划设定的环境目标。规划涉及的环境问题可按当地环境、自然资源、全球环境三大类分别表述。
2.识别内容和方法:在对规划的目标、指标、总体方案进行分析的基础上,识别规划目标、发展指标和规划方案实施可能对自然环境(介质)和社会环境产生的影响。环境影响识别的内容包括对规划方案的影响因子识别、影响范围识别、时间跨度识别、影响性质识别。识别方法有核查表法、矩阵法、网络法、GIS支持下的叠加图法、系统流图法、层次分析法、情景分析法等。
3.确定评价指标:以环境影响识别为基础,结合规划及环境背景调查情况,规划所涉及部门或区域环境保护目标,并借鉴国内外的研究成果,通过理论分析、专家咨询、公众参与初步确立评价指标,并在评价工作中补充、调整、完善。
在规划环评中,较为通用的指标有:生物量指标、生物多样性指标、土地占用指标、土壤侵蚀量指标、大气环境容量指标、温室气体排放量指标,声环境功能区划,地面水功能区划、水污染因子排放控制标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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