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拟定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时,应遵循“预防为主”的原则和下列优先顺序。
预防措施。用以消除拟议规划的环境缺陷;
最小化措施。限制和约束行为的规模、强度或范围使环境影响最小化;
减量化措施。通过行政措施、经济手段、技术方法等降低不良环境影响;
修复补救措施。对已经受到影响的环境进行修复或补救;
重建措施。对于无法恢复的环境,通过重建的方式替代原有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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