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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一级建造师市政知识点:石灰工业废渣稳定砂砾基层施工

2014-04-03 14:11  来源:来源于网络  字体:  打印

  城镇道路工程石灰工业废渣(石灰粉煤灰)稳定砂砾(碎石)基层(也可称二灰混合料)施工质量检查与验收:

  1.材料

  (1)石灰要求同石灰稳定土。

  (2)粉煤灰中Si02、Al203和Fe2O3,总量宜大于70%;在温度为700℃的烧失量宜小于或等于l0%。细度应满足比表面积宜大于2500c㎡/g,或90%通过0.3mm筛孔,70%通过0.075mm筛孔。

  (3)砂砾应经破碎、筛分,级配符合规范要求,破碎砂砾中最大粒径不得大于37.5mm.(4)水的要求同石灰稳定土基层。

  2.拌和运输

  (1)宜采用强制式拌和机拌制,配合比设计应遵守设计与规范要求。

  (2)应做延迟时间试验,确定混合料在贮存场(仓)存放时间及现场完成作业时间。

  (3)应采用集中拌制,运输时,应采取遮盖封闭措施防止水分损失和遗撒。

  3.施工

  (1)混合料在摊铺前其含水量宜为最佳含水量±2%。摊铺中发生粗、细集料离析时,应及时翻拌。

  (2)摊铺、碾压要求同石灰稳定土。

  (3)应在潮湿状态下养护,养护期视季节而定,常温下不宜少于7d.采用洒水养护时,应及时洒水,保持混合料湿润。

  (4)采用喷洒沥青乳液养护时,应及时在乳液面撒嵌丁料。

  (5)养护期间宜封闭交通。需通行的机动车辆应限速,严禁履带车辆通行。

责任编辑:玛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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