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流分享,早日上岸!

扫码了解并领取一建资讯及资料
当前位置:建设工程教育网 > 一级建造师 > 备考资料 > 复习资料 > 正文

2016年一级建造师工程经济复习要点:合同价款争议的解决方法

2015-10-14 14:25  来源:来源于网络  字体:  打印

  2016年一级建造师考试的备考复习已经拉开序幕。建设工程教育网根据近年来命题规律,科学地推断并圈定复习范围。梳理出考查频率高的重要知识点,为广大考生节省复习时间,提高备考效率。针对圈定复习范围内的易考点,传授给学员解决各种命题类型的解题技巧。

  合同价款的约定是建设工程合同的主要内容。实行招标的工程合同价款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由发承包双方依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在书面合同中约定。合同约定不得违背招、投标文件中关于工期、造价、质量等方面的实质性内容。招标文件与中标人投标文件不一致的地方应以投标文件为准。不实行招标的工程合同价款,应在发承包双方认可的工程价款基础上,由发承包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发承包双方认可的丁程价款的形式可以是承包方或设计人编制的施工图预算,也可以是承发包双方认可的其他形式。此外,《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财建[2004]-1369号)还规定:合同价款在合同中约定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

  承发包双方应在合同条款中,对下列事项进行约定:

  违约责任以及发生合同价款争议的解决方法及时间

  约定解决价款争议的办法是协商、调解、仲裁还是诉讼,约定解决方式的优先顺序、处理程序等。如采用调解应约定好调解人员;如采用仲裁应约定双方都认可的仲裁机构;如采用诉讼方式,应约定有管辖权的法院。

责任编辑:lala

阅读排行

更多
招生

免费视频

更多

免费题库

更多

免费资料下载排行

更多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