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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建造师答疑精华:灭火器

2013-08-01 14:39  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  字体:  打印

  【提问】从灭火器出厂日期算起,达到灭火器报废年限的,必须报废。请问灭火器的报废年限是几年?

  【回答】学员zxh702,您好!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从出厂日期算起,达到如下年限的必须报废:

  手提式化学泡沫灭火器———5年;

  手提式酸碱灭火器———5年;

  手提式清水灭火器———6年;

  手提式干粉灭火器(贮气瓶式)———8年;

  手提贮压式干粉灭火器———10年;

  手提式1211灭火器———10年;

  手提式二氧化碳灭火器———12年;

  推车式化学泡沫灭火器———8年;

  推车式干粉灭火器(贮气瓶式)———10年;

  推车贮压式干粉灭火器———12年;

  推车式1211灭火器———10年;

  推车式二氧化碳灭火器———12年。

  另外,应报废的灭火器或贮气瓶,必须在筒身或瓶体上打孔,并且用不干胶贴上“报废”的明显标志,内容如下:“报废”二字,字体最小为25mm×25mm;报废年、月;维修单位名称;检验员签章。灭火器应每年至少进行一次维护检查。

  ★问题所属科目:一级建造师——建筑工程管理与实务

责任编辑:Amand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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