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费中社会保障费的问题
【提问】甲方与乙方签订了固定单价合同,合同单价的确定是甲乙方依据社会价确定,并没有做施工预算,合同中也没有关于规费等的具体约定,只简单约定合同单价为1000元/平方米。施工前由甲方支付了社会保障费,社会保障费为工程总造价的3.5%,工程结算时甲方要将此费用从乙方的工程款中扣除,但乙方以合同中未约定为由,也就是说当初的合同价1000元/平方米没有做预算,应该不包括社会保障费,此费用应由甲方支付,因此不同意甲方扣除,请问乙方的这种做法妥否?理由是什么?
【回答】学员13294713951,您好!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关于您提到的情况,老师不清楚是现实中的情况,还是您在做题的时候遇到的,若是现实情况,老师无法运用理论知识给您解释,因为现实中的实际操作往往是和理论不一致的,实际中人为的情况很多。
若是您做题的题目,老师建议您将具体的题目给提供一下。
老师在这里给您明确一点:
规费是政府和有关部门规定必须缴纳的费用,按照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的规定计算,是不的作为竞争性费用的。
也就是说这部分费用是强制性缴纳的,不管有没有约定。
★问题所属科目:一级建造师——建筑工程管理与实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