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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一建公路工程知识:不合格的认定标准

2015-11-01 11:28  来源:来自于网络  字体: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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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合格的认定标准

  在使用前,应到国家法定计量技术检定机构对测量仪器、工具检定。当测量仪器、工具出现下列情况均视为不合格:

  (1)已经损坏;

  (2)过载或误操作;

  (3)显示不正常;

  (4)功能出现了可疑;

  (5)超过了规定的周检确认时间间隔;

  (6)仪表封缄的完整性已被破坏。

  出现了上述不合格项的测量仪器、工具,必须停止使用,隔离存放,并作明显标记。只有排除不合格原因,再次检定确认合格,并经项目技术部门主管验证签认后,方可使用。

责任编辑:北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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