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二级建造师考试资格审核安排【2018】
资格审核工作在考试合格标准公布后进行,资格审核对象为本年度该项考试专业合格(考试成绩滚动管理周期内全部科目合格)的应试人员。合格标准公布后,资格审核对象应严格按《资格审核通知》要求的时间、地点,携带相关资料如期参加现场资格审核;逾期未参加的,按自动放弃本次考试处理,当次全部科目成绩无效。资格审核时应试人员须提供与现工作地相关的山西户籍或居住证明(身份证或户口本或居住证),2010年后毕业的考生还需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其他学信网验证报告(中专毕业的考生需在成绩合格后一个月内到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完成学历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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