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二级建造师法规知识点:行政复议和诉讼制度
2019年二建考试报名还有几个月的时间,在接下的时间里考生们想要怎么复习呢?建设工程教育网为考生准备了新的考点知识点,希望这些内容能够帮助2019年参加二建的考生们。
行政强制执行
行政强制措施(暂时性限制):(1)限制公民人身自由;(2)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3)扣押财物;(4)冻结存款、汇款;(5)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行政强制执行(强制履行义务):(1)加处罚款或滞纳金;(2)划拨存款、汇款;(3)拍卖或依法处理查封.扣押场所;(4)排除妨碍.恢复原状;(5)代履行;(6)其他强制执行方式。
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受案范围
行政复议:(1)行政处分;(2)行政调解
行政诉讼:①国家行为;②抽象行政行为;③内部行政行为;④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最终裁决的具体行政行为。
行政纠纷解决程序
(1)先复议(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后诉讼(收到判决之日起15日内)
(2)直接起诉(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3个月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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