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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二建施工管理知识:建筑工程中的阴阳合同的效力认定

2016-12-14 11:10  来源:来源于网络  字体:  打印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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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阴阳合同主要有以下三种情况:

  第一、依法应招投标的工程,以是否通过招投标来判断阴阳合同;

  第二、地方政府对工程合同有备案或审批规定的,以是否经过备案或审查来判断阴阳合同;

  第三,不属上述两种情况,当事人先后签订了两份内容不一的合同。

  因此如何认定其效力,要看属于这三种情况的哪一种而定。

  第一种情况,如果这个合同是必须招标而没有招标的,出现了阴阳合同,以经过招投标的为准。

  第二种情况,合同按照政府规定应当经过备案的,先后签了两份合同,一份是备案的,一份是没有备案或审批的,以备案的合同为准。

  第三种情况,先后签订的两份合同,不属于前面有特定要求的,那么,两份合同当中,以实际履行的合同为基准,以新签订的合同,即时间最近的合同为补充。

  再次重申一下,上述原则是本站律师的经验总结。并不具有绝对性。请读者在阅读时注意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进行判断。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大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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