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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安全特低电压照明器的特殊场所

2013-09-05 13:43  建设工程教育网  【  【打印】【我要纠错】

  使用安全特低电压照明器的特殊场所:

  1、隧道、人防工程、高温、有导电灰尘、比较潮湿或灯具离地面高度低于2.5m等场所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应大于36V;

  2、潮湿和易触及带电体场所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得大于24V;

  3、特别潮湿场所、导电良好的地面、锅炉或金属容器内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得大于12V.

  以上内容均根据学员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整理而成,供参考,如有问题请及时沟通、指正。

责任编辑:莫回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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