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9-06 14:09 建设工程教育网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纠错】
电力系统载波通信报表制度规定:
1、报表制度是对通信系统实施有效控制和科学管理的基本手段,各载波站必须认真执行,并按规定逐级上报运行情况。
2、各类报表应严格按要求填写,做到内容真实、字迹清晰。
3、载波部应在规定时间由值班员向载波业务领导站报告当日运行情况。
4、载波业务领导站应在每月5日前,将所辖站、段上月载波通信统计表上报省局或网局载波通信主管部门。
5、网局、直属省局载波通信主管理部门应在每季度始15日前,将全网,全省各站、段每季度“载波通信运行综合报表”及运行小结,上报国电通信中心。
以上内容均根据学员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整理而成,供参考,如有问题请及时沟通、指正。
1、凡本网注明“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建设工程教育网所有,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经本网授权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2、本网部分资料为网上搜集转载,均尽力标明作者和出处。对于本网刊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的,请作者与本网站联系,本网站核实确认后会尽快予以处理。
本网转载之作品,并不意味着认同该作品的观点或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请与著作权人联系,并自负法律责任。
3、本网站欢迎积极投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