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7-03 13:21 来源于网络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纠错】
第一条:公司资金实行集中统一管理。
第二条:公司所属各项目不能将资金擅自借出,不得将项目资金挪作他用。
第三条:公司所属各项目部在使用资金时应收取、合法有效票据,对于不能收取、合法有效票据所发生的税费全部由项目部自行承担。
第四条:资金预算管理。
第五条:资金使用审批权限。
第六条:现金管理纪律。
第七条:内部现金管理制度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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