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7-06 09:14 来源于网络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纠错】
(1)项目员工岗位培训应以项目经理部培训为基础单位。
(2)项目综合部负责制定本项目经理部员工学习培训计划,每月安排至少学习培训4小时,有学习考勤记录。
(3)项目学习培训内容以国家、地方关于建筑工程施工法规、制度、文件;总企业《工程项目管理规范》;工程局《项目管理手册》等有关管理规定及本企业项目管理制度;.本项目经理部员工岗位职责应知应会。
(4)项目学习培训形式以自学、讲座、交流、视频交流等多种形式组成。
(5)项目综合部负责对员工学习培训效果进行检查考评。
(6)项目综合部负责保证本项目经理部人员参加企业、工程局、总企业、地方举办的各级各类人员专业学习与培训。
(7)项目综合部负责做好所借用的项目人员各类资格证书的使用和管理工作,结合项目员工的执业资格持证上岗情况,做好岗位的培养和使用。
(8)项目综合部负责配合做好各类资格证书的继续教育和年检工作,确保证书的有效性,并做好“建筑十一大员”的培训,职业上岗管理工作。
(9)工程项目经理部因项目的特殊性,需办理有关岗位证书证件,必须提前10日向企业、分支机构书面呈报,经局人力资源部及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办理。办理后的证书证件由局、企业与项目经理部办理借用手续,使用后退回。
(10)根据岗位职业资格任职要求,项目经理部员工应保证持有建造师,造价师,注册安全工程师等专业执业资格。对不符合相应执业资格要求的应在相应时间内持证上岗,否则予以转岗调离。持有建造师、造价师、安全工程师证件人员应在企业办理注册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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