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7-12 17:28 来源于网络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纠错】
(1)建设单位应向供方提供设备的详细的技术设计资料和施工要求。
(2)应配合供方做好设备的计划接运(收)工作,协助驻现场的技术服务组开展工作。
(3)按合同要求参与并监督现场的设备供应、验收、安装、试车等工作。
(4)组织各有关方面进行工程验收,提出验收报告。另行商定提出异议的期限外,一般可在运转之日起6个月内提出异议。成套设备是否保修、保修期限、费用负担者都应在合同中明确规定,不管设名制造企业是谁,都应由设备供应方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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