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8-23 15:13 建设工程教育网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纠错】
【提问】
在施工期内的人工费指数,与基准日前发布的人工费指数的差,超过人工费风险幅度时,可对人工费超过部分进行调整。
人工费风险应由建设工程发承包双方共同承担,禁止单方承担无限风险。我省规定人工费风险幅度为基期价格的±10%.五、发承包双方应在合同中约定人工费的风险幅度,但最高不得超过本通知规定的风险幅度。如果合同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由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能达成一致的,承包人投标报价时的人工费视为已按基准日前发布的人工费指数进行了调整,并考虑了±10%的人工费风险。我想问一下,非招投标工程 施工方申报预算报价时, 人工费*(23%的指数+10%的风险) 工期很短 其中这10%的风险要给吗?
【回答】学员liwow325,您好!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这10%的风险应该是双方协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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