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们

在线客服

帮助

24小时客服:010-82326699 400-810-5999

建设工程教育网 > 建筑文苑 > 工程管理 > 正文

安全生产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审批制度

2014-11-19 11:06  建设工程教育网整理  【  【打印】【我要纠错】

根据浙建建【2003】35号文件规定,工程开工前,公司技术部门除按规定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外,对下列工作内容必须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必须由编制、审核、审批人逐一签字负责,公司技术部门负责人最终承担技术责任。

一、深基坑围护及深度超过2米的土方开挖工程。

二、承重支撑架搭设和拆除。

三、爬模、滑模施工。

四、外脚手架搭设和拆除。

五、施工临时用电系统。

六、大型机具安装和拆除。

七、装配式结构及大型构件吊装。

八、新技术、新工艺应用。

九、可能影响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的施工工序。

十、建设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或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认为应当编制专项施工方案的施工内容。

责任编辑:lwg
收藏分享:论坛
分享到:
相关新闻
  • 特色班
    4大班次+2-3套全真模拟题
    提升学习效果
  • 精品班
    4大班次+2-3套全真模拟题+1套预测试题
  • 实验班
    3套全真模拟题+2套预测试题+考前冲关宝典
  • 定制班
    3套模拟题+3套预测题+考前冲关宝典+考前重点
  • 移动班
    以知识点为单元授课练习,
    强化重点、难点、考点
版权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建设工程教育网所有,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经本网授权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2、本网部分资料为网上搜集转载,均尽力标明作者和出处。对于本网刊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的,请作者与本网站联系,本网站核实确认后会尽快予以处理。
  本网转载之作品,并不意味着认同该作品的观点或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请与著作权人联系,并自负法律责任。
  3、本网站欢迎积极投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