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12-13 14:20 来源于网络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纠错】
《规范》规定:多层建筑物首层应按其外墙勒脚以上结构外围水平面计算二层及以上楼层应按其外墙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2.2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m者应计算1/2面积。
规则规定:多层建筑物建筑面积按各层建筑面积之和计算,其首层建筑面积按外墙勒脚以上结构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二层及二层以上按外墙结构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由比较可见,《规范》将多层建筑物按其层高,以2.2m为界分两类进行计算,而规则并没有突出层高高度在计算建筑面积中的作用。
另外,《规范》中,以高度2.2m为界分两类进行计算建筑面积的还有:单层建筑物内局部楼层;建于坡地的建筑物吊脚架空层,设计加以利用并有围护结构的深基础架空层地下室、半地下室、回廊,有围护结构的架空走廊、落地橱窗、门斗、挑廊、檐廊、眺望门,不垂直于水平面而走出底板外沿的建筑物;舞台灯光控制室;建筑物顶部有围护结构的楼梯间、水箱间、电梯机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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