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12-23 13:30 建设工程教育网整理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纠错】
【学员问题】实际施工人承包工程的常见形式?
【解答】实际施工人是违法承包人,为规避法律,目前实际施工人常利用以下形式承揽施工业务。
1、挂靠,即借用资质
实际施工人不具备《建筑法》规定的承包施工业务的主体资格,于是借用有资质的施工企业名义参加招投标,中标后,以挂靠企业名义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向挂靠企业缴纳一定的管理费后,由其自行组织施工,挂靠企业对工程不承担任何经济、技术、质量责任。
2、转包
即实际施工人从建筑施工企业转承包工程,与转包企业签订转包合同(承包合同,或内部承包合同),向转包企业缴纳一定管理费后,由其自行组织施工,转包企业对工程施工亦不承担任何经济、技术、质量责任。
3、违法分包
《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施工企业可以分包工程,但必须符合四个条件:第一必须分包给有资质的单位,第二必须经过建设单位的认可,第三不得分包主体结构工程的施工,第四不得再分包。违反以上任一条件的分包即为违法分包。实际施工人利用法律允许分包的规定,以分包名义从施工企业分包工程,但是因为违反分包的四个法定条件,致使承包违法,包括承包专业工程,也包括承包劳务分包作业。
以上内容均根据学员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整理而成,供参考,如有问题请及时沟通、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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