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9-04 16:15 建设工程教育网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纠错】
确认和计量的一般原则:
1、权责发生制原则权责发生制(又称应计制)是指企业对收入和费用的确认应以其应收、应付为标准,而不是以现金的实际收支为标准。权责发生制原则是在持续经营与会计分期两个会计基本前提的基础上产生的。依据权责发生制原则的要求,凡是当期已经实现的收入和已经发生或应当负担的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都应当作为当期的收入或费用;凡是不属于当期的收入或费用,即使款项已在当期收付,也不应当作为当期的收入或费用。与权责发生制相对应的是收付实现制,它是以实际收到或支付现金作为确认收入或费用的依据。
2、配比原则配比原则是指企业在进行会计核算时,收入与其成本、费用应当相互配比,同一会计期间内的各项收入和与其相关的成本、费用,应当在该会计期间内确认。配比原则有两层含义:一是因果配比,将收入与其对应的成本相配比,如将主营业务收入与主营业务成本相配比,将其他业务收入与其他业务成本相配比;二是时间配比,将一定时期的收入与同时期的费用相配比,如将当期的收入与管理费用、财务费用、营业费用相配比等。
3、划分收益性支出与资本性支出原则划分收益性支出与资本性支出原则是指企业的会计核算应当合理划分收益性支出与资本性支出的界限。凡支出的效益仅及于本会计期间(或一个营业周期)的,应当作为收益性支出;凡支出的效益及于几个会计期间(或几个营业周期)的,应当作为资本性支出。只有正确划分收益性支出与资本性支出的界限,才能真实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正确计算企业当期的经营成果。
4、历史成本原则历史成本原则也称实际成本原则,是指企业的各项财产在取得时应当按照实际成本作为资产的入账价值,在资产处置前保持其入账价值不变。按实际成本计价具有客观性和可验证性,数据也易于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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