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9-05 14:53 建设工程教育网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纠错】
1、轻质楼板工程的施工验收应按主体结构验收要求进行,可作为主体结构中的一个分项工程。
2、轻质墙体和屋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应按一个分部工程进行,其中应包含外墙、内墙、屋面和门窗等若干个分项工程。
3、轻质楼板安装平面水平度全长不宜超过10mm。
4、墙体施工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规定。
5、分项工程质量标准应符合下列要求:
1)各检验批质量验收文件应齐全,施工质量验收应合格;
2)观感质量验收应合格;
3)有关结构性能或使用功能的进场材料检验资料应齐全,并应符合设计要求。
以上内容均根据学员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整理而成,供参考,如有问题请及时沟通、指正。
1、凡本网注明“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建设工程教育网所有,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经本网授权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2、本网部分资料为网上搜集转载,均尽力标明作者和出处。对于本网刊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的,请作者与本网站联系,本网站核实确认后会尽快予以处理。
本网转载之作品,并不意味着认同该作品的观点或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请与著作权人联系,并自负法律责任。
3、本网站欢迎积极投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