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9-05 15:10 建设工程教育网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纠错】
沉降点的测量频次要求:
正常施工阶段应保证每加载一次施测一次(每一结构层施工完毕观测一次);
主体结构竣工后每月观测一次;
暴雨后观测一次;
工程竣工交付业主使用前还需与业主共同观测一次后向业主进行沉降点的移交。
以上内容均根据学员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整理而成,供参考,如有问题请及时沟通、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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