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们

在线客服

帮助

24小时客服:010-82326699 400-810-5999

建设工程教育网 > 建筑文苑 > 建筑电气 > 正文

发电厂和变电所电焊和气焊的防火措施和灭火规则有哪些?

2014-10-23 14:00  建设工程教育网整理  【  【打印】【我要纠错】

  1.没有焊工合格证的人不得进行焊割工作,在训练过程中,应有合格焊工在场指导。

  2.电焊机外壳必须接地,接地线应牢固地接在被焊物体上或附近,防止产生电火花。

  3.禁止使用有缺陷的焊接工具和设备。

  4.严禁将焊接导线搭放在氧气瓶、乙炔瓶、乙炔发生器、煤气、液化气等设备和管线上。

  5.乙炔和氧气软管在工作中应防止沾染油脂或触及金属熔渣。禁止把乙炔和氧气软管放在高温管道和电线上。不得把重物、热物压在软管上,也不得把软管放在运输道上,不得把软管和电焊用的导线敷设在一起。

  6.焊工作业应严格执行电焊、气焊“十不焊”制度。电焊、气焊“十不焊”如下:

  (1)不是电焊、气焊工不能焊割。

  (2)重点要害部位及重要场所未经消防安全部门批准,未落实安全措施不能焊割。

  (3)不了解焊割地点及周围情况(如该处能否动用明火,有否易燃易爆物品等)不能焊割。

  (4)不了解焊割物内部是否存在易燃、易爆的危险性不能焊割。

  (5)盛装过易燃、易爆的液体、气体的容器(如气瓶、油箱、槽车、贮罐等)未经彻底清洗,排除危险性之前不能焊割。

  (6)用可燃材料(如塑料、软木、玻璃钢、谷物草壳、沥青等)作保温层、冷却层、隔热等的部位,或火星飞溅到的地方,在未采取切实可靠的安全措施之前不能焊割。

  (7)有压力或密闭的导管、容器等不能焊割。

  (8)焊割部位附近有易燃易爆物品,在未作清理或未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前不能焊割。

  (9)在禁火区内未经消安全部门批准不能焊割。

  (10)附近有与明火作业有抵触的工种在作业(如刷漆等)不能焊割。

  7.地下室、隧道及金属容器内焊割作业时,严禁通入纯氧气用作调节空气或清扫空间。

  8.储存气瓶的仓库应具有耐火性能,门窗应向外开,装配的玻璃应用毛玻璃或涂以白漆;地面应该平坦不滑,撞击时不会发生火花。

  9.容积较小的仓库(储存量在50个气瓶以下)与其他建筑物的距离应不少于25m;较大的仓库与施工及生产地点的距离应不少于50m,与住宅办公楼的距离应不少于100m.

  10.储存气瓶仓库周围10m以内,不得堆置可燃物品,不得进行锻造、焊接等明火工作,也不得吸烟。

  11.仓库内应设架子,使气瓶垂直立放,空的气瓶可以平放堆叠,但每一层都应垫有木制或金属制的型板,堆叠高度不得超过1.5m.

  12.使用中的氧气瓶和乙炔瓶应垂直固定放置。安设在露天的气瓶,应用帐棚或轻便的板棚遮护,以免受到阳光曝晒。

  13.乙炔气瓶禁止放在高温设备附近,应距离明火10m以上,使用中应与氧气瓶保持5m以上距离。

  14.乙炔气瓶上应有阻火器,防止回火并经常检查,以防阻火器失灵。

  15.乙炔管道应装薄膜安全阀,安全阀应装在安全可靠的地点,以免伤人及引起火灾。

  16.乙炔发生器应放置在距离明火至少10m以上,不得放置在高压电线下面,不得进入机房,不得放置在太阳下曝晒,乙炔发生器附近严禁吸烟。

  17.在放置固定式乙炔发生器的房间里,应采用防爆型的电气设备;同时,在房间内不得采取明火方法采暖,应采用蒸汽和热水采暖设备,且应与发生器至少相距1m.

  18.乙炔发生器及其连接部件不得漏气,检查时应用肥皂水,禁止用火。

  19.制造乙炔发生器的材料和零配件,不得使用纯铜(紫铜),以免发生乙炔铜的危险,可采用含铜70%以下的合金。

  20.储存电石的仓库必须干燥、防水、防潮,应为二级耐火等级,仓库内不得设自来水管和取暖管道,并与乙炔发生器隔开。仓库内照明应采用防爆型电气装置。

  21.交直流电焊机冒烟和着火时,应首先断开电源。着火时应用二氧化碳、1211灭火器灭火。

  22.电焊软线冒烟、着火、应断开电源,用二氧化碳灭火器或水沿电焊软线喷洒灭火。

  23.乙炔发生器、电石发生着火,应使用二氧化碳、干娄灭火器或干砂进行灭火。禁止用水、泡沫灭火器灭火。

责任编辑:cj
收藏分享:论坛
分享到:
相关新闻
  • 特色班
    4大班次+2-3套全真模拟题
    提升学习效果
  • 精品班
    4大班次+2-3套全真模拟题+1套预测试题
  • 实验班
    3套全真模拟题+2套预测试题+考前冲关宝典
  • 定制班
    3套模拟题+3套预测题+考前冲关宝典+考前重点
  • 移动班
    以知识点为单元授课练习,
    强化重点、难点、考点
版权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建设工程教育网所有,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经本网授权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2、本网部分资料为网上搜集转载,均尽力标明作者和出处。对于本网刊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的,请作者与本网站联系,本网站核实确认后会尽快予以处理。
  本网转载之作品,并不意味着认同该作品的观点或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请与著作权人联系,并自负法律责任。
  3、本网站欢迎积极投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