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2-12 14:22 建设工程教育网整理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纠错】
1.工厂在产品试制定型及正常生产时间达一年或中断生产达半年后再恢复生产时,均应进行型式检验。
2.在生产中,对产品结构、原材料及加工工艺有较大改变,影响工具整体使用性能时,亦应进行型式检验。
3.型式检验的项目应包括本标准规定的水枪、引水管、水泵、储水容器、水电阻率测量仪等工具部件及整体使用性能的全部检验项目,检验结果应符合本标准技术要求。
1、凡本网注明“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建设工程教育网所有,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经本网授权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2、本网部分资料为网上搜集转载,均尽力标明作者和出处。对于本网刊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的,请作者与本网站联系,本网站核实确认后会尽快予以处理。
本网转载之作品,并不意味着认同该作品的观点或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请与著作权人联系,并自负法律责任。
3、本网站欢迎积极投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