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2-27 16:40 建设工程教育网整理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纠错】
事故保厂用电的原则性处理程序如何?
事故保厂用电要根据不同情况按以下程序处理:
(1) 系统周波、电压低至事故拉闸时,对线路立即拉闸(根据重要程度不同,先拉次重要的线路,后拉比较重要的线路)。不待省调令,各机有功、无功出力带到最大。
(2) 按各厂保厂用电方式,倒换有关厂用电系统供电方式。
(3) 保厂用电机组所对应的锅炉,要投油助燃。
(4) 厂用电系统各辅助设备,一般不要启停。
(5) 要求地调稳定地区负荷。
(6) 系统周波、电压降至事故保厂用电值时,断开与系统有关解列点开关,保厂用电机组与系统解列。
(7) 当断开最后一个解列点开关时,应调整各机有功、无功出力,使有功表、无功表指示接近或等于零。
(8) 当发电厂成为孤立网运行时,应稳定在50+0.5HZ范围以内。
(9) 机、炉各有关人员,要保证汽温、汽压、汽包水位、除氧器水位、无盐水供水正常,维持机组运行。并做好全厂停电的事故预想,及时启动直流油泵、汽动油泵,保证机组安全运行。
(10) 报告省调。待系统正常后,尽快将已解列机组并网运行,恢复厂用电系统正常供电方式,对拉闸的线路恢复送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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