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2-28 11:41 建设工程教育网整理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纠错】
安全生产中从业人员的权利
1)知情权,即有权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措施;
2)建议权,即有权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建议;
3)批评权和检举、控告权,即有权对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检举、控告;
4)拒绝权,即有权拒绝违章作业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5)紧急避险权,即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
6)依法向本单位提出要求赔偿的权利;
7)获得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劳动防护用品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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