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2-28 11:22 建设工程教育网整理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纠错】
商标法
•商标,是指生产经营者在其生产、制造、加工、拣选或者经销的商品或者服务上采用的,区别商品或者服务来源的,由文字、图形或者其组合构成的,具有显著特征的标志。
•商标权的主体,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业者,一般情况下,自然人不得成为商标权的主体;特殊情况下,自然人也可以成为商标权主体。
•商标权的客体,是指注册商标。
•商标的构成要素:商标的名称;商标的图案;商标的颜色。
•商标的类型:文字商标、图形商标或文字与图形组合的商标;生产商标、商业商标及报刊商标;联合商标和防护商标;驰名商标、证明商标、集体商标和服务商标。
•商标权的取得:①取得的条件:取得商标权的条件是向商标局申请注册。②注册的原则:自愿注册原则;先申请原则;单一性原则。③取得的程序:申请;审核。
•商标侵权及其法律责任:非法使用他人注册商标的;销售明知是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商品的;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商标标识的;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行为。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人民法院严格依照商标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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