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2-28 13:44 建设工程教育网整理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纠错】
工程监理企业的质量责任和义务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章明确了工程监理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
(1)工程监理企业应当依法取得相应资质等绿的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担工程监理业务,不得转让工程监理业务。
(2)工程监理企业不得与被监理工程的施工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3)工程监理企业应当依照法律、法规以及有关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代表建设单位对施工质量实施监理,并对施工质量承担监理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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