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2-28 10:50 建设工程教育网整理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纠错】
与施工单位有洽谈记录的单位协调
(一)单位构成
1.工程设计单位;
2.与工程试运转相关的市政供水、供气、供热、供电单位;
3.交通市政运输道路管理以及航道、车站、港口、码头等单位;
4.通信、污水排放、建筑垃圾处置等单位;
(二)协调要点
1.这类单位与施工单位没有合同关系,但影响工程建设能否顺利进行,做好相互间协调工作十分重要和必要。
2.施工单位要主动对协调行为及早作安排,以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和施工总进度计划安排或某个施工方案的具体措施规定作为出发点或出发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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