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2-04 08:50 来源于网络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纠错】
应急预案及实施一般性要求
1.矿山企业、矿井应当根据本单位的主要水害类型和可能发生的水害事故,制定水害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应急预案内容应当具有针对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处置方案应当包括发生不可预见性水害事故时,人员安全撤离等具体措施。
2.矿井管理人员和调度室人员应当熟悉水窖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
3.矿井应当设置安全出口,规定避水灾路线,设置贴有反光膜的清晰路标,并让全体职工熟知,以便一旦突水,能够安全撤离,避免意外伤亡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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