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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质量通常采用按造成损失严重程度进行分类

2015-02-02 14:44  来自网络  【  【打印】【我要纠错】

  国家现行对工程质量通常采用按造成损失严重程度进行分类,其基本分类如下:

  (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三)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按事故责任分类⑴指导责任事故⑵操作责任事故3.按质量事故产生的原因分类⑴技术原因引发的事故⑵管理原因引发的事故⑶社会经济原因引发的事故

责任编辑:Seaz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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