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2-05 14:13 来自网络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纠错】
1.窗台下宜设构造筋或加倒置钢筋混凝土过梁(即主钢筋在过梁上部)。
2.按抗震构造措施要求,在内外墙转角、内外墙交接处,按规范要求加设拉筋。
3.当墙体长度超过5m时,按规范要求留构造柱,墙体高度超过4m时,加设卧梁,当设计未明确时,在墙体中间部位设构造柱或卧梁(墙宽×200)(4Φ12,ф6@200)。
4.空心砖墙底部至少砌3皮普通砖,在门窗洞口两侧一砖范围内,也应用普通砖实砌。
5.外墙水平方向的凹凸部分(如线脚、雨蓬、窗台、檐口等)和挑出墙面的构件,做好泛水和滴水线槽,以免其与砌体交接的部位积水,造成墙体盐析、冻融破坏和墙体渗漏。
6.构造柱与墙体的连接处宜砌成马牙槎,应沿高度方向每隔500mm左右在墙或柱中预埋拉结筋(采用2Φ6钢筋),每边伸入墙内不宜小于1m.未端应有180°弯钩,弯钩平直段长度≥100㎜.(或按设计设统长钢筋)。
7.构造柱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应低于C15. 8.半砖厚的空心砖隔墙,如墙较高较长,应在墙的水平灰缝中加设钢筋(2Φ8钢筋),或砌实心砖带,即每隔一定高度砌几皮实心砖。
9.墙中洞口、预埋件和管道处,应用实心砖砌筑,并应在砌筑时正确留出或预埋,不得在墙砌好后打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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