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8-19 11:31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纠错】
投标文件的编制
《 招标投标法 》 第 27 条明确规定:“ 投标人 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 实质性 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1) 招标文件
通常对投标文件编制规定具体要求,不同类型的项目,其适用的招标文件标准文本对此的相关要求也有所区别。
①工程施工项目——主要有: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报价、投标有效期、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资料、备选投标方案、投标文件的编制、投标文件格式要求等。
②机电产品国际招标项目——主要有:投标的语言、投标文件构成、投标文件的编写、投标报价、投标货币、证明投标人合格和资格的文件、证明货物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投标保证金、投标有效期、投标文件的式样和签署、投标文件格式等。
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做出响应,不能满足任何一项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是指招标文件中有关招标项目的价格、项目的计划、技术规范、合同的主要条款等。
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是投标文件编制的基本前提。
投标人应认真研究、正确理解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并按要求编制投标文件。
1、凡本网注明“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建设工程教育网所有,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经本网授权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2、本网部分资料为网上搜集转载,均尽力标明作者和出处。对于本网刊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的,请作者与本网站联系,本网站核实确认后会尽快予以处理。
本网转载之作品,并不意味着认同该作品的观点或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请与著作权人联系,并自负法律责任。
3、本网站欢迎积极投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