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气声隔绝
1. 透射系数和隔声量
工程上常用隔声量 R 来表示构件对空气声的隔绝能力.它与透射系数τ的关系是:
或 τ=10-R/10 (3-26)
若一个构件透过的声能是人射声能的百分之一,即τ=0.01,则R=20dB.构件的透射系数越大,则隔声量越小,隔声性能越差。
2.隔声频率特性和隔声指标
同一构件对不同频率的声波有不同的隔声量,工程上常用125~4000Hz的6个倍频带或100~3150Hz的16个1/3倍频带的隔声量来表示某一构件的隔声性能,称为构件的隔声频率特性曲线。
表示构件的隔声性能的单值指标主要有两种:
(1)平均隔声量:各频带隔声量的算术平均值;
(2)计权隔声量:综合考虑人耳听觉频率特性和一般构件的隔声频率特性,将所测得的隔声频率特性曲线与国际标准化组织规定的参考曲线按一定方法比较后读取的数值。
3.空气声隔声标准
我国2005年颁布的《住宅建筑规范》(GB 50368——2005)规定,住宅楼板的空气声计权隔声量不应小于40dB(分隔住宅和非居住用途的楼板不应小于55dB),分户墙不应小于40dB,外窗不应小于30dB,户门不应小于25dB.
我国2006年颁布的《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 50378—2006)中规定,住宅建筑楼板和分户墙的空气声计权隔声量不小于45dB;户门的空气声计权隔声量不小于30dB;外窗的空气声计权隔声量不小于25dB,沿街时不小于30d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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