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影响评价师

当前位置:建设工程教育网 > 环境影响评价师 > 复习指导 > 正文

环境影响评价师相关法律法规辅导资料(30)

2010-09-17 09:42 来源:来源于网络 打印 | 收藏 |
字号

| |

  第四章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管理

  本章1-3节考纲要点:

  ( 1 )掌握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资质管理的有关法律规定;

  ( 2 )掌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等级和评价范围划分的有关规定;

  ( 3 )了解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资质条件的有关规定;

  ( 4 )熟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管理、考核与监督的有关规定;

  ( 5 )熟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 6 )熟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违反资质管理有关规定应受的处罚。

  §1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的确立和沿革

  一、实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证书管理办法(试行)》阶段(1986-1989)

  二、实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证书管理办法》阶段(1989-1999)

  三、实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格证书管理办法》阶段(1999-2006)

  四、实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管理办法》阶段(2006-今)

  §2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管理的法律法规规定

  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的法律法规规定

  环境影响评价的资质管理——是指对从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服务机构的执业条件和执业活动进行审查和监督。我国《环评法》和《建设项目环保管理条例》均有规定。1、《环评法》规定:

  《环评法》第19条:接受委托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提供技术服务的机构,应当经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审查合格后,颁发资质证书,按照资质证书规定的等级和评价范围,从事环境影响评价服务,并对评价结论负责。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提供技术服务的机构的资质条件和管理办法,由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已取得资质证书的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提供技术服务的机构的名单,应当予以公布。

  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提供技术服务的机构,不得与负责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审批部门存在任何利益关系。

  《环评法》第20条: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的环境影响报告书或者环境影响报告表,应当由具有相应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的机构编制。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为建设单位指定对其建设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机构。

班次推荐

4大班次+考前模拟题 提升学习效果;

经典班次组合 专家在线答疑!

特色通关班:当期考试结束后一周关闭
特色无忧班:报名或考试当期不过,第二年免费学

4大班次+考前模拟题+1套预测试题

智能交互课件 阶段测试点评!

精品通关班:当期考试结束后一周关闭
精品无忧班:报名或考试当期不过,第二年免费学

考前模拟题+2套预测试题+考前冲关宝典

名师定期直播 一对一跟踪教学

实验通关班:当期考试结束后一周关闭
实验无忧班:报名或考试当期不过,第二年免费学

考前模拟题+3套预测题+冲关宝典+考前重点

大数据分析小灶教学 私人定制服务!

定制通关班:当期考试结束后一周关闭
定制无忧班:报名或考试当期不过,第二年免费学

以知识点为单元 十分钟一堂课

智能交互课件 阶段测试点评

报同科目辅导 享7折优惠!

最新资讯
版权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建设工程教育网所有,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经本网授权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2、本网部分资料为网上搜集转载,均尽力标明作者和出处。对于本网刊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的,请作者与本网站联系,本网站核实确认后会尽快予以处理。
  本网转载之作品,并不意味着认同该作品的观点或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请与著作权人联系,并自负法律责任。
  3、联系方式:010-82326699 / 400 810 5999。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