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免不必要的贸易技术壁垒原则:贸易技术壁垒是指由于各国起草、采用、实施的不同的技术法规、标准、合格评定程序引起的,当成员政府为达到某项政策目标而制定的一个技术法规,该法规对贸易的限制不应超过为达到正当目的所必需的内容。
非歧视原则:各成员国应保证在技术法规方面给予来自人一成员境内产品的待遇,不低于本国生产的同类产品或来自其他国家的同类产品的待遇。
标准协调原则:生产者受到利益,消费者利益、国际标准机构,标准协调与TBT协议、参与国际标准制定、特殊处理。
同等效力原则:只要其他成员的技术法规能够实现与本国法规相同的目标,即使这些法规与本国的不同,该成员也应积极考虑此技术法规与本国法规具有相同的效力。
相互承认原则:TBT协议要求各成员应保证在可能时接受其他成员进行的合格评定结果,即使那些评定程序与成员评定程序不同,只要他们确信那些程序与本成员程序同样可以保证产品符合相应的技术法规或标准。
透明度原则。建立通报制度(两种必须通报的情况)建立咨询点、TBT协会(咨询与召开会议)。
例题1.贸易技术壁垒是指由于各国起草、采用、实施的不同的( )引起的。
A、技术法规、
B、标准
C、合格评定程序
D、政治制度
E、法律法规
例题2:TBT协议中透明度原则规定了通报制度,在( )情况下应该通报。
A.与本国的标准不一致
B.某成员国制定了某产品的标准时,与相应的国际标准不一致时。
C.对其他成员国的贸易有重要的影响时。
D.某成员国制定了某产品的标准时,关于某产品没有国际标准。
E、与其他国家标准不一致时。
1、凡本网注明“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建设工程教育网所有,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经本网授权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2、本网部分资料为网上搜集转载,均尽力标明作者和出处。对于本网刊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的,请作者与本网站联系,本网站核实确认后会尽快予以处理。
本网转载之作品,并不意味着认同该作品的观点或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请与著作权人联系,并自负法律责任。
3、联系方式:010-82326699 / 400 810 5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