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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早生同志在督察员培训暨派遣会议上的讲话

2010-10-28 18:33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  【打印】【我要纠错】

  关于印发王早生同志在第五批部派城乡规划督察员培训暨派遣会议上讲话的函

  建稽综函[2010]66号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规划局(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于2010年9月28日至29日在北京召开了第五批部派城乡规划督察员培训暨派遣会议,姜伟新部长接见了督察员,仇保兴副部长向督察员颁发聘书并作报告,部稽查办主任王早生同志介绍了第五批部派城乡规划督察员派遣的有关情况,提出了下一阶段工作具体要求。现将王早生同志的讲话印发你们,供参考。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稽查办公室
二〇一〇年十月十四日

  不负重托和期望 努力做好城乡规划督察工作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稽查办公室主任 王早生

  (2010年9月28日)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派驻城乡规划督察员工作的总体安排,9月28日至29日召开第五批城乡规划督察员培训暨派遣会议。部党组书记、部长姜伟新同志高度重视城乡规划督察工作,多次强调城乡规划督察工作是我部加强城乡规划实施监督的重要抓手,是一项很重要、很实在的工作,这项工作的核心是国务院批准的106个城市的总体规划执行的严肃性问题,关系到下一步城镇化有序和健康发展,关系到预防和减少腐败。今天下午,他将与督察员合影留念。明天下午,仇保兴副部长将向督察员颁发聘书并做重要讲话,全面部署城乡规划督察工作,对督察员进一步认识城乡规划督察制度的重要性,切实履行好职责提出要求,请大家认真学习,并在工作中贯彻落实。今天,我主要讲讲第五批部派城乡规划督察员的聘任和派遣,并就下一步如何开展工作讲几点具体意见。

  一、前期准备工作

  (一)背景和任务

  根据《城乡规划法》赋予的职责,我部决定向全国106个经国务院审批城市总体规划的城市派驻城乡规划督察员。从2006年至今,我部已向51个城市派驻了四批共68名督察员。通过督察员的努力工作和派驻城市的积极配合,初步建立了督察工作机制,积累了工作经验,取得了积极成效。为进一步推进派驻城乡规划督察员工作,今年3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召开全国城乡规划督察工作专题会议,全面推进城乡规划督察工作,确定用三年时间将部派城乡规划督察员派驻到经国务院审批城市总体规划的所有城市的目标任务。按照会议提出的要求,今年将新聘任30名同志为部派城乡规划督察员,使督察员总数达到83名,派驻城市达到70个,覆盖了由国务院审批城市总体规划的所有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和历史文化名城(不含直辖市)。未来两年将完成所有经国务院审批城市总体规划城市的派驻任务。

  开展城乡规划督察工作的主要任务是通过上级政府向下级政府派出城乡规划督察员,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对被督察城市城乡规划的编制、审批、实施管理工作进行事前和事中的监督,及时发现、制止和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以保证各层次城乡规划和有关法律法规的有效实施。部派城乡规划督察员受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委派,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乡规划督察工作规程》对国务院审批的城市总体规划、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和有关方面批准的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的执行情况等进行督察,并通过发出《督察建议书》或《督察意见书》等方式及时纠正和制止违法违规行为。

  (二)与派驻城市沟通的情况

  为顺利完成第五批城乡规划督察员派遣工作,根据部领导的批示,稽查办公室先期与今年新增的19个派驻城市政府、规划局等有关部门进行了协调沟通,在相关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大力配合下,目前各个城市已经做好了准备工作,等待督察员的到来。我在这里向各位督察员简要通报一下与新增派驻城市协调沟通的情况。

  一是派驻城市表态全力配合督察员开展工作。新增19个派驻城市的领导同志及规划局局长参加了与当地的沟通协调座谈会,由于这些城市领导都参加了今年3月召开的全国城乡规划督察工作专题会议,各城市对城乡规划督察制度的重要性、必要性等都有了充分认识,会上他们都积极表示要全力配合督察员开展工作。如牡丹江市副市长崔培元表示,住房城乡建设部派出督察员是帮助牡丹江市落实总体规划的重要举措,也是在城乡规划建设领域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具有积极意义。南通市副市长朱晋表示,规划工作的重要性是长期体现的,南通市将在工作中不断探索与督察员良性互动的沟通机制,使工作顺畅进行。泰州市常务副市长杨峰表示,向泰州市派驻规划督察员很有必要,泰州市将从各方面为督察员提供便利条件,保证督察工作顺利开展,同时希望督察员在监督的同时,帮助泰州提高规划管理工作水平。

  二是派驻城市建立了配合督察员开展工作的机制。协调座谈会后,各新增派驻城市规划主管部门均建立了配合督察员开展工作的机制,确定了一名局领导作为固定联系人,配合督察员开展工作,同时确定了专门的联络员,负责与督察员进行日常工作联系。今后督察员开展督察工作需要列席与督察事项有关的会议、查阅文件资料、现场踏勘等方面事宜,他们也都会积极配合。在后勤保障方面,各城市也逐一落实了办公用车用房,居住用房、用餐和医疗等,尽量为督察员创造良好的工作生活条件。

  (三)稽查办要做好督察员的各项服务工作

  一是要做好业务联系工作。在过去的四年里,我们从“摸着石头过河”开始,在部领导的指导和各司局的支持下,不断探索和总结,出台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乡规划督察员工作规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乡规划督察员管理暂行办法》等一系列文件,规范了督察工作;组织编写了《城乡规划督察员工作手册》,开展了《城乡规划督察工作法律基础研究》、《城乡规划督察工作部省联动机制研究》等课题,不断深化规划督察工作机制研究。同时,我们还通过经常性的业务培训使督察员不断掌握、熟悉新出台的法律法规,提高对热点难点问题、新形势新情况的判断能力,比如此前组织过《城乡规划“四线”管理办法培训》、《风景名胜区规划与资源保护对策培训》和《在新版城市总体规划未获批复情况下如何开展督察工作问题培训》等等。另外,我们还建立了重大督察事项集体研判机制。督察员发现敏感、复杂问题苗头后及时向稽查办公室报告,我们会同城乡规划司、城市建设司等业务司局和相关专家共同研究对策,妥善解决问题。重要的督察意见还要报部领导审定。

  二是要做好后勤保障。督察员离开原有的城市和环境、离开家庭,长期在派驻城市工作,有许多困难和不适应的情况,稽查办公室将竭尽全力为督察员提供全面、细致的服务和后勤保障。2009年,经部计划财务与外事司同意,制定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稽查办公室部派城乡规划督察员公用经费管理规定》,明确了督察员办公经费开支规定和标准,做到了有章可循,后勤保障日趋完善。今后,我们还要继续努力,不断完善管理机制,切实做好保障工作,为督察员顺利开展工作提供有力支持。各位督察员在工作、生活中遇到什么问题一定要及时和我们沟通,我们将会在政策许可的范围内尽力解决督察员的后顾之忧。

  二、不负重托和期望,努力做好城乡规划督察工作

  根据第五批城乡规划督察员派驻工作安排,10月中旬所有新任督察员都要奔赴岗位开展工作。部领导对我们寄予重托,地方的同志对我们期望很高。各位新任督察员要尽快熟悉业务,尽早进入工作状态,各位组长也要多下功夫,帮助和带领新老督察员协调一致地做好城乡规划督察工作。能否充分发挥城乡规划督察制度的作用,关键的因素是人,什么样的人以一种什么样的状态去工作,效果大不一样。关于如何切实履行督察职责,我谈几点想法,供大家参考。

  (一)爱岗敬业,全力投入督察工作

  身为一名城乡规划督察员,一定要勇于担负起对城乡规划督察工作的重大责任,希望大家怀着爱岗敬业之心,以饱满的热情投入到督察工作中。一要有责任感,尽心尽力。督察员的责任是维护被督察城市城乡规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具体说就是切实履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赋予的各项督察职责。我们要时刻保持尽职尽责的状态,既注重把握大局,又要注意细微之处,把工作做好。二要努力做好本职工作。要专心、用心,特别是在刚刚进驻城市工作或遇到困难的时候,要敢于坚持、迎难而上,努力打开局面。三要增强创造性、主动性。规划督察工作仍然是一项新工作,没有太多成熟经验可供借鉴,大家要创造性的开展工作。每个被督察城市的规划管理和实施都有特殊性,督察员要熟悉当地的特点和优势,主动与被督察城市沟通,确保督察工作取得实效。

  (二)不断学习,尽快熟悉新业务、新情况

  姜伟新部长在今年3月召开的全国城乡规划督察工作专题会议上对督察员提出了“提高素质,监督服务”的要求,城乡规划督察工作关系城镇化有序进行和城市的公共利益,责任重大。各位督察员都是规划领域的专家,但是,城乡建设发展日新月异,城乡规划专业知识不断更新,政策法规也逐渐完善。因此,各位督察员要坚持学习,尽快熟悉业务。一要学习重要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和城乡规划强制性标准,这些是开展规划督察工作的依据。这次培训我们特别邀请了部城乡规划司、城市建设司的负责同志分别介绍我国城乡规划法律法规体系、《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管理条例》和《风景名胜区条例》的相关内容,相信大家会有很多收获。二要熟悉派驻城市城市总体规划、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和“四线”(绿线、蓝线、黄线、紫线)的制定和执行情况,这些内容是督察员在地方开展督察工作的基础。三要学习并熟悉地方规划、建设、管理方面的法规或文件,把所驻城市“读懂”,这样才能把督察工作与地方规划建设结合起来,发挥更大作用。此外,督察员以前在城市或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工作,身份是城乡规划的具体实施者或管理者。而城乡规划督察员的身份是规划执行情况的监督者,因此督察员要注意角色转换,把握定位,既要认真履职又不能越俎代庖。

  (三)督察工作要突出重点

  督察员一个人在派驻城市工作,工作量大,不可能面面俱到。因此工作中要抓住重点,围绕维护城乡规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开展工作。要结合部中心工作和地方规划建设情况确定督察工作重点,紧扣城乡规划、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和生态环境改善三大任务,突出对“四线”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实践证明,把握好以下几个重点,在督察工作中会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一是抓重点建设项目,保“总规”全面实施。国务院批复的城市总体规划是督察工作的核心,一个城市的重点建设项目的规划建设往往会关系到城市总体规划能否得到较好的实施。但因为重点建设项目投资额大、直接关系城市的财政税收等,投资方如果提出一些和城市总体规划相悖的不合理要求,往往容易被迁就、造成主观违法违规。二是结合城市特色,保护好城市中不可再生的文化自然资源。风景名胜资源、历史文化资源、城市水源地和公共绿地等城市的文化与自然资源一旦被破坏将无法弥补,我们的派驻城市大多有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或是历史文化名城。因此,督察员对被督察城市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内的建设项目应予以重点关注,避免违反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的行为发生,造成风景名胜资源的破坏。同时,要对历史文化名城中的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文化风貌区的建设项目加强督察,根据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的要求,防止不可再生的文化资源被破坏。对此,我们以往的督察员做出了很好的榜样。如督察员发现某市政府拟调整著名风景名胜保护区内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将旅游服务设施用地变更为居住用地进行房地产开发后,及时向该市政府发出《督察建议书》,提出要按照《风景名胜区条例》要求,由自治区建设主管部门组织专家对方案进行论证后,报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审批才能修改控制性详细规划。未经批准的,不得进行建设活动。督察员同时提出,处于该风景名胜区的三级保护区范围内的建设重点应与总体规划中的定位相符。目前,该市政府已经采纳了督察员的意见。三是对比遥感影像,加强对城乡规划实施的动态监测。目前,我们已经在36个派驻城市开展了利用卫星遥感技术辅助规划督察工作,这项工作对提高督察效能起到了不少作用。譬如,通过对不同时相遥感影像的分析,既可以掌握被督察城市规划的总体情况,如规划管理水平、规划审批情况、违法建设的类型及规模,还可以了解风景名胜区、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文化风貌区、城市绿地、水系这些敏感地区的规划管理情况。督察员通过核查2009年度动态监测发现的变化图斑,及时发现了一批重要违规线索,如发现了某市水源保护区内存在房地产开发、某企业未经审批占压绿地违规建设汽车“4S”店等。

  (四)遵守规程,注重实效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乡规划督察员工作规程》对督察员的工作职责、工作方式、工作原则、工作程序等有着明确的要求和规范,大家要做到牢记于心,以此作为督察工作的准则。接下来晓帆同志还要和大家一起学习,我就不多介绍了。我主要强调三点:一是要做到“到位不越位,监督不包办”。部领导多次要求督察员要寓监督于服务之中,我们要通过督察工作提高当地规划管理水平,为把握当地城乡规划大局服务。要注意督察和服务的方法,尊重地方政府的事权,采取“旁站式”的监督方式,“只当裁判员不做运动员”。督察员不能参预或插手当地政府和规划部门正常的规划编制、审批和实施,只有在当地规划建设中出现违法违规行为或苗头时,规划督察员才介入,依法给当地政府和规划部门指出问题,并要求予以纠正或处理,并跟踪关注处理结果。这里特别要强调的是,对于当地规划的科学性督察员不宜过多的发表意见,督察员不宜作为专家参与所驻城市的规划评审。二是要注重以多种方式与地方交流督察意见。督察员要经常与地方交流规划督察工作情况。督察文书是督察员向市政府指出问题的重要方式,要注重督察文书的质量和效果。督察文书反映问题要突出“五察”,即察权限、察程序、察选址、察保护、察热点,内容要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明确指出违法违规问题,建议或意见要具体、可操作性强。督察员要把握好督察文书发放的“度”,对一般问题可以通过口头反馈或便函等方式与地方领导沟通,对按规定应该发放督察文书的则按程序发放,以体现出督察员工作的成效和督察文书的威慑作用。三是要通过典型案例举一反三。要通过对一个案件的处理,杜绝今后类似的违法建设的发生。同时,还应要求当地政府有针对性地制定并出台相应的法规,对与国家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相悖的文件要及时修订,提高地方规划管理水平,规范规划审批行为。

  (五)依法依规,坚持原则

  督察员在工作中要坚持原则。什么是坚持原则?一是在督察工作中“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法规及法定规划为准绳”。一旦发现涉及督察事项的违法违规行为,要客观、公正的提出督察建议和意见,忠实履行督察工作职责。督察员对被督察的部门和事项,不能遮遮掩掩,更不能帮助开脱或说情。二是对违法违规问题绝不手软。要以锲而不舍的精神对违法违规问题一追到底,发出督察文书后,继续与城市政府及规划主管部门沟通,直至引起重视、督察建议和意见得到采纳、违法违规问题得到妥善解决为止。例如,督察员发现所派驻城市某区拟占用城市中心具有应急避难功能的公共绿地进行开发建设后,先后向市政府发出督察建议书和意见书进行制止。之后不断跟踪落实,最终市政府取消该项目的实施。督察员发现所派驻城市拟在规划教育用地上建别墅时,及时与该市规划局交换意见,并一直跟踪反馈情况,多次去现场了解最新情况,在督察员的关注下,该违规项目在短时间内被拆除。三是坚持行使督察员的权力,不回避、不缺位。我们虽然多次强调过督察员要“不越位”的问题,然而,当前更需要强调的是:要确保督察工作到位,大家千万不要因担心怕越位而导致缺位或不到位。要确保督察到位,对不积极邀请督察员列席涉及督察事项会议、不积极提供相关文件资料的要主动与其沟通,必要时报告稽查办公室。对于一些敏感、复杂的问题,如果督察员个人把握不准,可以督察组集体研究,或通过稽查办请部内相关司局和有关专家集体研判,必要时报请部领导审定。

  (六)勤于调研,妥善处理问题

  确保规划督察工作取得实效的重要手段就是开展调查研究。“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督察员在工作中要善于发现案源线索,违法违规案件的主要来源是上级领导批示、专家或群众举报、媒体网络曝光反映的问题、督察员巡察或通过卫星遥感报告发现的问题。对于这些线索,督察员要仔细甄别、迅速反应,深入实际调查核实。调查核实要亲力亲为,深入细致。不能只听地方汇报或者只看文件资料,要通过调阅原始档案、约谈当事人、走访群众、现场踏勘等方式获取第一手资料,收集确凿证据,这样才能准确定性、言之有据,才能提出切实可行的意见建议,妥善解决问题。同时,针对一些工作中发现的有共性的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要深入开展研究,提出对策和建议。某督察员在入驻两个多月的时间内,带着规划管理权下放和多数项目审批中调整容积率等问题深入基层实地调研,很快掌握了实际情况。

  (七)廉洁自律,警钟长鸣

  近年来,城乡规划领域发生了不少重大腐败案件,有些腐败案件直接涉及城市主要党政领导干部及规划局长违规插手规划审批和调整。各位督察员长期驻在各个城市,被督察事项涉及到地方的方方面面,党风廉政建设尤其重要。前四批部派城乡规划督察员在工作岗位上能够自觉遵守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没有发生滥用职权,索贿受贿等违法违纪问题。部领导也高度重视督察员的党风廉政建设问题,要求我们从督察员的遴选上下功夫,注意选派人的质量,加强管理,建立一支作风优良、纪律严明、恪尽职守、清正廉洁的队伍。督察员要认真学习中央和部有关文件精神,积极参加当地组织的反腐倡廉警示教育活动,自觉接受监督。我们也要从制度上、管理上入手,多关心大家,保护好我们的督察员队伍不出问题。各位督察员都是长期在领导岗位上经受住考验的干部,今后在督察员岗位上也要坚持廉洁自律,警钟长鸣。

  (八)注意身体,做好上任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各位督察员即将远离家乡,走上新的岗位,承担重要职责。请注意做好上任前的准备工作,确保身心愉悦,工作顺利。一是要注意健康,保重身体。到了派驻城市后要及时了解当地医疗情况,生病及时就医,定期做好身体检查。二是要照顾好自己的生活。要注意饮食起居,照顾好自己的生活。生活中遇到什么困难,及时向稽查办反映,我们会想办法尽力解决。三是要注意锻炼身体,精神愉快。到了新的环境后,各位督察员还会有一个适应当地工作和生活环境的过程,不妨把它当成是一段新的人生经历。继续加强锻炼,保持身心健康。稽查办将努力完善督察员的后勤保障服务工作,尽力解决大家在工作和生活中遇到的困难。

  同志们!你们都是部里千挑万选的城乡规划领域的专家,做一名城乡规划督察员是一个光荣的选择。大家的工作必将对促进我国城镇化健康发展、保障城乡规划严格执行做出贡献。让我们共同努力,切实履行职责,不辜负部党组对我们的深切希望。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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