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电力直接供暖
除电力充足和供电政策支持外,严寒地区和寒冷地区的住宅内不应采用直接电热采暖。
《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规定:除了符合下列情况之一外,不得采用电热锅炉、电热水器作为直接采暖和空气调节系统的热源:
(1)电力充足,供电政策支持和电价优惠地区的建筑;
(2)以供冷为主,采暖负荷较小且无法利用热泵提供热源的建筑;
(3)无集中供热与燃气源,用煤、油等燃料受到环保或消防严格限制的建筑;
(4)夜间可利用低谷电进行蓄热,且蓄热式电锅炉不在日间用电高峰和平段时间启用的建筑;
(5)利用可再生能源发电地区的建筑;
(6)内、外区合一的变风量系统中需要对局部外区进行加热的建筑。
7.分户式供暖
分户式供暖以户内燃油、燃气小锅炉、燃煤炉为热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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